献给我的基友赛琳娜

无意间看了一部电影《Vicky Cristina Barcelona》。大概讲的是爱情,其实说的是女人。于是决定在深夜写这样一篇文章,selena大概今年年底就彻底回国了,我过几天回国便是分别,也不知道以后是否还有机会再见。估计剩下的时间里也不会有心情和时间写起这样一篇矫情的文章,所以现在写起,然后等我走的时候再让selena自己来看。

我认识Selena大概有3年了。我们一起住了一年,然后分开了一年,最后又在一间房间里住了3个月。我和selena都是慢热的人,所以一开始的两年,基本不怎么说话,selena是半个宅女,是一个完全的腐女。我电脑里放着一堆动画和漫画A片时,selena看的是BL。在我们不熟的两年里,我大概知道Selena是一个看过很多书,看过很多电影,也知道很多的人。

其实我和selena有很多相像的地方,我想起一本书,或者一部电影,去跟她讨论,必然不会失望。我们很懒,可以在家上网一整天,直到饥肠辘辘不得不开始觅食。也是各种喜欢逛街买东西,各种月光,然后穷困潦倒度日。我们都很爱球球,我会在半夜起床把球球从selena的床上抱到自己的床上,selena也会趁我睡着把球球偷走。球球轮流宠幸我们,然后看我们两个为它争风吃醋。我们还都神经纤细,看书看电影经常会看到哭。我们都把做吃等死作为终极目标,没有什么大的追求,只要好吃懒做的过就好。

我们也有很多不同,selena是一个很耐得住寂寞的人,而我,最怕寂寞。她虽然看起来随遇而安,其实很有原则。我同为讲原则的人,唯一的原则是,看心情。selena不抽烟,也不怎么喝酒。我嗜烟如命,只要有了新的烟,一定要让她尝尝,有的时候也习惯性递烟,并不在意她假抽浪费烟。有次在她面前醉到不省人事,喝high了也有好几次。某天晚上我非拖她去pub结果太晚了只有clubbing还开,结果穿着超高高跟鞋的selena被我拖着走了半个多小时只买了酒回家喝。在china town,我们第一次经历了被人单膝跪地,其实那个鬼佬还蛮帅的哈哈哈。

我开始变腐以后,喜欢上了‘基友’这个词,因为它既基又友。Selena晚上下班的时候,总会给我打电话,问我吃不吃饭。大概有2/3的时间,我会说“懒得出门了。。”剩下的1/3时间,我会用10分钟的速度冲去找她一起吃饭。然后在晚上没有多少人的Bourke St上,我急匆匆的走路,想着:“我操,我们真像基友,我还经常去接她下班。”晚上9点以后,我在China Town附近也会想着:“要不要等到selena下班一起回家呢?”

刚才抽烟的时候突然又想到那个‘三缄其口的尼克’,selena就是我的Nick,虽然我没有Gatsby那么了不起。有一次,selena跟我说:“我真佩服你豁的出去。”哈哈哈,其实我最喜欢朋友说我带种,那样,就算我本来可能怂了也立刻坚挺了。selena从不judge我,其实她看的都很明白,如果我非求她给我意见,她又说的很直白,尖锐到我立刻大叫:“你说的也太TM伤人了吧!”

最近我常常怅然若失,我们刚刚熟络起来,却又要面临分别。虽然我是一个重色轻友的人,茫然的时候更多想起的是男人,但也有少部分时候想起了曾经的各个女孩,想以前快乐无边的日子,然后想想她们现在在干什么,希望她们过的都好。也许友情也跟爱情一样,就像佩妮洛普在电影里说的“ only unfulfilled love can be romantic. ”我和Selena的这三个月刚刚好,我们相亲相爱,还没来得及产生摩擦,就要散落天边了。

Posted in 正二八经 | Leave a comment

每天对自己撒一个谎

我很开心

Posted in Uncategorized | Leave a comment

Protected: .

This post is password protected. To view it please enter your password below:


Posted in 活着

与李献计历险记有关

总觉得上一次看李献计历险记是我还很年轻的时候,当李献计终于回到第一次见到王倩的时候,我哭了。大概当时还重复看了几遍,泪流满面的看。可李献计历险记怎么是09年底的事儿了呢?一年时间,我想在结尾挤出眼泪都失败。听到枪花的一瞬间,我整个暗掉,哀伤的情绪泥沼一般漫过全身。看完了以后,找出DON’T CRY来听,一时无法习惯嘶哑的绝望的乞求,怎么记忆里的东西都不一样了?还是我自己忘了?

好几年没温习《情人》,也记不得我想说的那句话是不是情人里的了。‘一个瞬间,我老了。’没有了对未来的憧憬,也不再相信抛弃所有燃尽一切的爱情。我嘴上仍然说想要遇见一个让我可以不管不顾的跟着去流浪的人,却突然悲哀的发现,我不相信有这样一个人,我不相信命中注定,不相信灵魂伴侣,不相信HAPPILY EVER AFTER.

爱情只是一双高跟鞋。你以为那是梦中的高跟鞋,其实过段时间还有更美更令人垂涎的款式。即使看起来如梦如幻。真正穿着的人才发现累而且硌脚。穿前还得问自己。你摔得起吗?

于是我又想起了SATC。这个我HIGH SCHOOL时期烂熟于心的故事。里面carrie给Lily讲了灰姑娘的故事,合上书的时候她说:You know this is just a fairy tale, right, sweetheart?为什么从没人告诉我这么回事儿?完了。。看来我心里还相信童话。。。我看童话看到初中,还记得前几年过世的姑姑在我小时候给我读10来页的童话,叫做《天下无敌的小灰》。可是现在我的童话书早已不成套,童话已渐渐从心中远离。世界上那么多的王子与公主,他们的ENDING都是GET MARRIED AND HAPPILY EVER AFTER。其实呢?也许童话也是真的。人在得到爱情之前总是需要付出各种又经历各种艰难险阻,然后得到了。又发现其实,爱情并不是自己所想的那种,没有完美的人,没有完美的爱,这个现实的世界缺乏的,总是完美。

好吧。。我估计现在的我再看一遍李献计历险记,是会哭的。东西都是一样的东西,人都是一样的人,爱情都是一个样的爱情,感动与否,结果怎样,取决的人,是你自己。

Posted in 我爱故我在 | 1 Comment

苍白

很小的时候妈妈每次接我玩儿都是到处吃吃喝喝,然后某一天我坐在出租车里,跟妈妈说:我觉得很空虚。记不得当初妈妈是怎么反应了,如果是我大概会尴尬一笑,心想:小屁孩儿知道什么事空虚么?事实上,小孩儿真的很敏锐,那就是空虚,一种状况外的格格不入。

就如早已迟钝的我猛然生出的苍白寂寥感。大概现在刚刚处于从混沌中往外爬的阶段,终于‘知道自己不知道’。很久之前就想要‘找自己’,接着不知道是因为其它的事儿分了心还是自以为‘终于知道了’,‘找自己’这一茬儿便被忘却了。可是这怎么能忘?都已经过了22多年,连自己都搞不清楚,这是多么可怕的一笔糊涂账。

大概前两篇日志还写着”青春期是漫长,实质却十分短暂的。”却猛的发现我还没真正走出青春期的混沌。某一天比被自己小的男孩儿说‘心理很幼稚。’先是不屑到笑出来,这段时间渐渐有了‘难道我还没长大’的疑思。Neverland 被我从14岁幻想到了现在,无论如何,我这个超龄的畸形巨婴总该蠕出襁褓了吧。

突然间发现,在感情的路上寻寻觅觅这么多年,任性,纠缠,胡闹,伤心,伤害,竟然只是想从一个爸爸转手到另一个爸爸那儿,有一个不会被任何人破坏的‘家’。可是有谁能承担起这么一个重担?教育一个拒绝长大的女人真正成人?我是多么的恐惧和抗拒成长?前一小时还在嘲笑别人都那么大人了,还晃晃悠悠的,现在却发觉自己像做了一场梦,突然从小孩变成了大人,却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将去向何方。一切都分崩离析,茫然失措到恨不得世界立刻爆炸,便可以重归什么都不用思索,什么都不用去烦的旧时光。

最近经常生出‘死了也好’的想法,任性,冷漠和逃避的性格从何而起?小时候就经常希望自己是孤儿,那样不需要对任何人负责任,于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也不会让任何人在意。我操!为什么我就不是个孤儿!

Posted in 活着 | Leave a comment

在不开灯的房间

今天为七夕节单身的球球开了猫罐头,自己则叫了外卖PIZZA窝在电脑前看电影。从最俗套的完美嫁衣,到有点意思的志明与春娇,直至12夜。

第一次看十二夜大概是08年,某一个等待清晨飞机的夜晚,冲着张柏芝去看,不经意收获如此精彩的电影。再看12夜,已然多经历了几年。在KTV点AFTER 17或者爱的初体验,开始觉得底气不足。前几天唱歌时点了莫文蔚的阴天,‘阴天,在不开灯的房间,当所有思绪都一点一点沉淀,爱恨情语里的疑点盲点,呼之欲出那么明显。女孩,统统闪到一边,这歌 里的细微末节就算有体会,若想真明白,真要好几年。’听或者唱阴天,只是因为喜欢那淡淡的忧伤,和甚少起伏比较容易把握的调子。却未有过细细体味 歌词。或许若想真明白,真要好几年。

似乎没以为过爱情会天长地久,但也没想过爱情为什么会消失。两个人相遇,在一起,热恋,习惯,平淡,乏味,分离,那该怎么办?像两小无猜?心中隐隐觉得,还是会有人meant to be together. 那这所谓的注定,是什么呢,缘分?巧合?对吧,都是巧合。志明与春娇里,有一个短发女人的DV:有些人在一起是被祝福的,如果找到了那个你愿意去爱的人,一定要把握,不然,我怕我会后悔。

我总是不怕自己会后悔,所以我后来经常后悔。可是我又知道根本不该后悔,因为我总会后悔自己浪费了那么时间与情感去后悔。所以要用劲去爱,可这仿佛又与各种各样的感情经营论相悖,女人到底该怎样?死乞白赖的乞求和痛苦的折磨,还是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看了眼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既感佩服又生鄙夷,本以为他是天枰座,没想到是双鱼。也是,这种纯粹,这种自我,这种公平,说不定只有双鱼才能做到。

好吧,我不知所云了已经。甚少写感情,这是私隐中的私隐了。


							
Posted in 百字文, 我爱故我在 | 1 Comment

1988

我曾经特别特别喜欢韩寒。他的书多翻来覆去看很多遍,甚至因为依稀记得韩寒在书中提过《挪威森林》而在逛书店时看到便立刻买回家研读。很久之后我再读到韩寒写的那段发现他对《挪》的评价并非正面,《挪》仍然给我的躁动的青春期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我现在还记得那月光下直子的神秘丘林,某个美貌少女的慑人魅力,以及玲子沧桑而迷人的胴体。《挪》对于稍微成熟后的我的影响并不停留于村上的艺术而直白的过程描写,我深深感受到了直子那令人迷乱的绝望之美,还喜欢极了里面某个透彻了的天才帅哥最爱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当然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后话,只是某个时段韩寒对我的重要性由此可窥一斑。

我对韩寒的狂热应该源于青春期伊始转型期的年少轻狂和迷茫,进了高中后自然过渡为一种少女怀春时对绝望而疯狂的短暂又永久的杜拉斯式爱恋的憧憬与迷恋。虽然已经很久不看杜拉斯,但我仍不好说自己是否已经脱离了对杜拉斯式爱恋的向往,毕竟爱情是人生永久的主题,而青春期是曾经漫长,实际却又短暂之至的。

比起韩寒的文字,我觉得更精彩的是他的人生。看《围城》时我无时不联想至《三重门》,到《红佛夜奔》又感慨自己被《长安乱》骗了,现在的《1988》让我觉得是《在路上》,我没有看过《在路上》,却不由肯定这一定是《在路上》。情节可以借鉴,文风可以相似,在我看来韩寒的人生却不能复制的精彩。从初中开始我每天早上睁眼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把学校炸了,到现在竟然在想是不是以后连博士都读了可以去大学教书。我曾经的梦想是当作家,当艺术家,在一个破仓库里堆满颜料和帆布,还可以跟不同的人在自己的旷世画作前翻云覆雨,现在已变成希望此生还有机会跟个艺术家翻云覆雨一番。

简而言之,韩寒做到了,想不上学的时候辍学了,想开车的时候开车了,现在还开得不错。人人都会做梦,却不是人人都能做梦中想做的。

写了半天还没写到1988。。。。在我看来《1988》写的太好了,韩寒的作品成熟了,是他作品中最好的一部。它黑暗却不绝望,它感伤却不伤感,它虚假却不虚伪,它无奈却不哀怨。我们曾经有令人怀念的童年,我们曾经热烈的爱恋一些人,我们曾经万般的崇拜一个人,这一切的一切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中才显得格外真实和美妙,我们可以把这些人事放在回忆中一遍一遍的修改和润色,却不舍得用时间和现实消磨它们,我宁愿他们冷冻,冒着一辈子都没机会启封的风险去憧憬有一天可以打开,看见他们鲜活,动人依旧。

Posted in 百字文 | 6 Comments